2017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简章

发布时间:2022-04-08

为了推动全省少年儿童的音乐素质教育,使考级工作更加规范。根据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安徽考区)工作将于今年暑期在合肥举行。考级专业为手风琴、钢琴、电子琴、大提琴、小提琴、音乐基础知识(新、老音基)

2017年暑假(安徽考区)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简章

2017-04-06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 安徽考区办公室

 

为了推动全省少年儿童的音乐素质教育,使考级工作更加规范。根据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安徽考区)工作将于今年暑期在合肥举行。考级专业为手风琴、钢琴、电子琴、大提琴、小提琴、音乐基础知识(新、老音基)

一、    报名手续:

A、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不能有空格。

B、考生姓名请注明汉语拼音。

C、报名共需要三张(同一底片一寸)近照,表上贴一张。其它二张照片的背面,请写上考生姓名、专业、级别、出生年月等内容。

D、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均要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二、收费标准:

    1、专业考级费:一级220元,二级280元,三级340元,四级400元,五级元440,六级480元,七级520元,八级540元,九级580元;

2、“旧音基”二级考级费,110元,三级考级费120元;

3、全国音乐等级考试(简称“新音基”),“新音基”初级考级费160元;

4、邮寄费:报考每个项目加收邮寄费20元。

   考试合格者“旧音基”由中央音乐院颁发证书,“新音基”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央音乐院共同颁发证书。

a、各专业考级评委,均由中央音乐学院专家、教授担任。凡考级合格者统一颁发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海内外通用等级证书。

    b、请各位老师抓进时间按时报名,报名结束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中央音乐学院重申“过期报名概不办理”

三、考级时间:2017年7月中、下旬(暑假)。

四、报名时间:5月1日---5月23日

      五、报名地点:

合肥国乐琴行:地址合肥市黄山路与徽州大道交叉口(学院大厦合肥斜对面)荆花园门面房201、202室(在黄山路南边),  报名热线:0551-63630996     63639760   钟老师

     六、办公室电话:0551-63627768赵老师

咨询电话:崔老师13003056673  朱光成18019542110   王根春 13965105613   张文娟  13866736980

 

考级须知

1、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报考任一级别(不需要加试前一级曲目及出示前一级证书)。

2、专业3—6级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旧音基一级证书,专业7级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旧音基二级证书,专业8--9级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旧音基三级证书,(未满七周岁免试,考试带音基原件复查);持有“新音基”初级证书的考生,专业3—9级均可报考。

3、钢琴红皮海内外教材停止使用(钢琴一律使用灰皮和黄皮教材,电子琴仅使用一套灰皮教材)。

总体要求

1、考生应听取指导老师意见,对照曲目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选择考试级别。建议注重全面的基础训练(技术和艺术),不仅各级所列的内容都要学好(有的专业仅仅是考题),而且还应补充适当的曲目,以利学生真正掌握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的方法,达到提高素养的目的。

2、除小军鼓和规定与许看谱的曲目外,所考曲目一律背谱(年满25周岁以上那个考生可例外)。

3、报考哪个级别,只考那个级别的曲目,不得高或低于本级别的曲目。

4、考生应准备全部规定应考的曲目,不得缺项。考级时,评委可要求考生演奏(唱)全部或部分曲目,也可要求考生在曲目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唱)。

5、考生应按照乐谱上标明的速度、表情记号演奏(唱),特别是速度不能差别太大。

6、关于“演奏级”:①只在北京本院设有考场,报名时必须持有我院九级证书。②原来要求考两次的专业一律改为仅考一次,具体内容请看各专业要求或网站。

7、有关报考专业项目及《音乐基础知识》考试要求:按各考点简章要求执行(简章应获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批准)。

各专业具体要求:

A、手风琴:一律使用第二套考级教程(南海出版社)

考级要求:音阶与琶音:所列各调必须练习,由评委抽考:练习曲、复调乐曲(第1级无)、中国乐曲、外国乐曲各一首,由考生在本级曲目中自选;6级以上增加视奏(具体要求请看乐谱);7级以上可增加自选1首代表考生演奏水平的乐曲片段(二分钟左右);9级及演奏级增加配伴奏,具体要求:评委提供8小节的旋律,由考生配伴奏。第一遍配左手伴奏,第二、三遍稍加不同变奏(左右手均可)。

演奏级新考试要求(一次):音阶与琶音、练习曲、复调乐曲、中国乐曲、外国乐曲各一首,由考生在本级曲目中自选,另加配伴奏(要求同九级)。

B、钢琴:两套教程:旧教程(灰色六册1-9级)与新编教程(黄色三册1-9级及演奏级)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两套教程不能混用

音阶琶音基本练习考级要求(新、旧教程):

一级:C-a,G-e,D-b 音阶(分手弹奏),主三和弦琶音(分手弹奏)

音  阶:分手弹两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60

琶  音:分手弹一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52

二级:G-e,F-d,D-b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分手弹奏)

音  阶:双手同向弹两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63

琶  音:分手弹两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72

三级:F-d,D-b,A-升f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分手弹奏),半音阶

音  阶:双手同向弹三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63

琶  音:分手弹两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72

半音阶:双手同向弹两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60

四级:D-b,降B-g,A-升f,G-e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半音阶

音  阶: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66

琶  音: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58

半音阶:双手同向弹两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69

五级:降B-g,A-升f,降E-c,E-升c音阶,琶音(主三和弦、属七和弦)

音  阶: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72

琶  音: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60

六级:降E-c,E-升c,降A-f,A-升f音阶,琶音(主三和弦、大调属七和弦、小调减七和弦)

音  阶: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84

琶  音: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72

七级:G-e,F-d,D-b,A-升f音阶,琶音(主三和弦、大调属七和弦、小调减七和弦)

音  阶: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88

琶  音: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76

八级:D-b,降B-g,A-升f,降A-f音阶,琶音(主三和弦、大调属七和弦、小调减七和弦)

音  阶: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100

琶  音: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92

九级:降E-c,降A-f,B-升g,升F-升d(降G-降e)音阶,琶音(主三和弦、大调属七和弦、小调减七和弦)

音  阶:双手正、反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108

琶  音:双手同向弹四个八度,速度不低于       ♩=96

演奏级:严格按照教材规定执行(只在北京设考场)

旧教程考级曲目要求:

1级:练习曲、复调乐曲(各自选一首)、小型乐曲(自选2首,共4首)

2-9级: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各自选1首,共4首)

新编教程考级曲目要求:

1-3级:练习曲、复调、乐曲(各自选1首,共3首)

4-9级、演奏级:练习曲、复调、大型乐曲、中小型乐曲(各自选1首,共4首)

C、电子琴:一律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考级教程(灰色二册)

音阶琶音基本练习考级要求:

1-6级:按各级要求由评委从下列各调中抽考:

1级:C大调、G大调、F大调、a小调

2级:G大调、F大调、e小调、d小调

3级:e小调、d小调、降B大调、D大调

4级:降B大调、D大调、g小调、e小调

5级:g小调、e小调、A大调、降E大调

6级:A大调、降E大调、升f小调、c小调

7-9级:按各级要求评委从下列关系大小调中抽考一组:

7级:降E大调-c小调、A大调-升f小调、E大调-升c小调、降A大调-f小调

8级:E大调-升c小调、降A大调-f小调、B大调-升g小调、降D大调-降b小调

9级:B大调-升g小调、降D大调-降b小调、降G大调-降e小调

考级规定曲目:练习曲:1-6级,每级2首中评委抽考1首;7-9各级仅1首必考,

乐曲:1-6级考生从3首中自选2首,7-9级每级2首,由评委抽考1首

自选曲目:考生从2首中自选1首

注意:①第7级加试视奏、第8级加试配伴奏、第9级加试即兴表演。

      ②除第1级可用单指和弦伴奏外,其他各级必须用多指和弦伴奏。

D、小提琴:两套教程:旧教程(1-9级四册)与新教程(1-9级一册及演奏级一册)均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两套教程各级曲目不能混用。

旧教程考试要求:音阶与琶音:自选1个调;练习曲:自选2首(其中至少有1首带*标记);协奏曲、中国乐曲、外国乐曲、(乐队乐曲片段暂不执行)按考级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项”要求(第六级奏鸣曲自选一快一慢2段考级)。演奏级一律使用新编教程并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项规定考试。

新编教程按各级要求考试,请注意,所考曲目必须背谱。基本练习:按教程考生注意事项8点要求(全部都考,不得缺。五级中6、三度双音联系可自选Ⅳ et  III或IIIet Ⅱ或Ⅱet Ⅰ考级);练习曲:自选1首带*标记和1首无*标记的;中外名曲:各选1首(第一级无外国乐曲);协奏曲:自选1首(2级协奏曲必考第二、三乐章)。演奏级一律使用新编教程并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项规定考级(练习曲可自选1首)。

L、大提琴:一律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大提琴考级教程。

考级要求:各级三套曲目(9级有四套)各套曲目不可混用。每套分(1)音阶与琵音(八级以上必考双音);(9级及演奏级的单、双音阶与单音琵音考级时可只演奏三个八度);(2)练习曲;(3)乐曲;(4)奏鸣曲(三级以上);(5)协奏曲(三级以上);(6)视奏:乐队乐曲片段(四级以上,暂不执行)。考生从中自选1套考级(必须演奏该套曲目中指定的全部曲目)。(九级第四套中的协奏曲如演奏全部可免考本套中的奏鸣曲)。

演奏级新考试要求(一次):音阶与琵音、练习曲、乐曲、奏鸣曲、协奏曲共5项内容,有三套曲目供考生自选一套考试,第6项乐队乐曲片段由评委现场指定(暂不执行)。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安徽考区办公室

2017年3月26日

 

附件:声乐、古筝、长笛、数码钢琴考级要求

附件:

E、声乐:分成人组和儿童组。均按我院声乐考级曲目要求进行

考级要求:

成人组:最高为8级。报考4级以上的须过变声期。

儿童组:分1-9级。仅限儿童报考(12岁以下,最多不超过14岁)。

I、古筝: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海内外考级曲目

考级要求:自选本级中的练习曲、乐曲各2首(除九级练习曲和演奏级外,其中应各有1首带*标记的)。

N、长笛:一律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长笛考级教程。按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项要求进行。

考级要求:①音阶与琵音:(连音、吐音,背谱);②练习曲:自选4首(从中抽考,可不背谱);③中国乐曲:(背谱);④外国乐曲:自选2首(其中1首背谱);⑤乐队乐曲片段(可不背谱,暂不执行)。

Z、数码钢琴:一律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考级教程。

考试要求:基本练习:各调均需练习,考试时由评委抽考;自选1首技巧性的练习曲;自选1首复调或大型乐曲;自选1首中国或外国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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